一男子“隐居”山林不慎引发火灾 因失火罪获刑
2018-5月-25 周五 15:38 +0800中新网太原5月25日电 (刘小红)记者25日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一男子“隐居”在忻州市五台县一山沟里欲常住修行,却不慎引发大火,致百亩林地被毁。近日,该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据了解,河北省邯郸籍男子张某,在五台县某村山沟里自己搭建了一个帐篷准备常住修行,2012年2月7日下午13时许,张某在石头搭的灶台上生火做饭,做完饭用石头盖住灶台并没有将火熄灭,晚上张某发现失火,[……]